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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

2016年11月09日 13:52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今年4月28日颁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新网】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11月8日下午在上海召开通气会,向部分国家驻沪领事馆通报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情况,并就该法律实施是否可以有“过渡期”“宽限期”、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华能否跨地区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等关切问题进行正面回应。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公安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给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正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紧锣密鼓地做好登记管理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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