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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法执行 当事人可申请检察监督

2016年12月20日 15:4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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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新规,明确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行为全面监督;监督采取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法院限期回复
12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和细化。《规定》明确,法院民事执行违法或不当造成当事人严重损失的,当事人穷尽救济后可申请检察监督。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王昱倩)执行难”、“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一直备受公众关切,也是司法改革的着力点之一。12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对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和细化。《规定》明确,法院民事执行违法或不当造成当事人严重损失的,当事人穷尽救济后可申请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规范的执行行为。”在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每年办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万余件,其中八成以上针对执行实施行为,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积极回应。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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