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广东司法文明指数排名靠后 系司法改革“试验田”

2016年01月20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5》,被评估的20个省份均未达到“良好”,北京重庆广东得分低于平均分,学者称中国司法文明建设尚存很大空间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1月20日下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5》(下称《报告》)。数据显示,在司法权力、司法腐败等十项核心指标评估中,黑龙江居20个被评估省份末位,北京、重庆得分低于平均分,已全面试点司法改革的广东省亦得排名靠后。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是国家“2011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法治量化评估工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评价这一司法文明指数评估时强调:用数据的形式量化中国司法的各方面情况,与国际接轨,体现了科学性;用数据把司法应该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具有透明性;这些数据及相关排名,能为司法机关提供压力和改进的动力。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