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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家长敲诈案再审改判无罪

2017年04月07日 20:3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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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再审认为:从本案发生、发展的过程看,尚不能认定郭利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
2009年,郭利向媒体讲述自己的维权之路。

  【财新网】(记者 王婧)在2008年爆发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北京人郭利以“结石宝宝”父亲身份维权,却在次年因罪名敲诈勒索身陷囹圄。郭利拒绝认罪。2014年,他刑满释放,此后继续申诉。2016年8月,本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也当庭发表意见: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利的定罪量刑错误。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郭利无罪。49岁的郭利站在广东省高院门前,自行录制了一段视频。他在视频中说:“今天这个案件就算正式尘埃落定了,我是无罪的。这就是我九年维权的最终结果。”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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