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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家长敲诈案再审 检方称不构成犯罪

2016年08月08日 15: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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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称:郭利索赔具有目的正当性,媒体也有权对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揭露,郭利采用的手段合法合理
2009年,郭利向媒体讲述自己的维权之路。

  【财新网】(记者 王婧)在2008年爆发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北京人郭利以“结石宝宝”父亲身份维权,却在次年因罪名敲诈勒索身陷囹圄。郭利拒绝认罪。2014年,郭利刑满释放,此后继续申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并同时决定提审此案。(详见财新网报道“广东高院决定重审结石宝宝家长敲诈案” )

  2016年8月8日,此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当庭发表出庭意见称: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利的定罪量刑错误。如无意外,检察官这一观点意味着法院即将宣布郭利无罪。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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