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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招聘员工私售简历 终审获刑三年半

2017年07月13日 12:2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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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联招聘销售人员私自出售15.5万条简历牟利;“内鬼”已成侵犯个人信息重要主体
初次开庭一个多月后,智联招聘员工私自售卖用户简历案终审落槌。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初次开庭一个多月后,智联招聘员工私自售卖用户简历案终审落槌。7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智联招聘原销售人员申欢、北京信通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30万元和10万元。

  申欢是智联招聘的销售人员,余秋云是北京信通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原审另一被告人李超是智联招聘的客服人员。财新网此前曾报道,2016年3月至10月间,申欢发现了公司的系统漏洞后,找到李超共同作案,私自以低价将15.5万条用户个人简历非法出售或提供给他人;作为信通泰克科技科技公司事经理的余秋云以低价非法获取其中的10.8万条,之后又将这些简历卖给猎头公司。(详见财新网:“私售15万份简历 智联招聘员工受审” )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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