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黄毅 记者 葛明宁)今年3月26日,一名11岁男童在上海骑ofo共享单车上路逆行遭遇车祸死亡,男童父母坚持ofo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他们状告ofo公司的民事案件于今日(9月15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
本案中,原告要求各项赔偿860余万元,其中包括要求ofo公司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在9月8日举行的庭前会议上,双方曾激烈交锋。庭审中,男童父母和ofo公司的代表均未出庭,双方延聘的律师继续展开激辩,争议焦点包括:由密码盘控制的马蹄形机械锁是否存在缺陷;机械锁的设计是否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ofo公司)是否需要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庭审持续到中午12点半左右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