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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对民企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2018年11月12日 11: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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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
要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民营企业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新华社记者11月11日采访了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司法部有什么“大动作”?

  傅政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

  为此,司法部刚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wangyiyin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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