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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落地在即 法律界呼吁配套措施

2020年12月05日 13: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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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时需经过30天冷静期。这一制度是否会让家暴者“钻空子”,一直存在争议。有律师建议引入婚姻辅导等配套制度,帮助夫妻理性看待家庭矛盾
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经过30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即可撤回离婚申请。图/IC photo

  【财新网】(记者 唐爱琳)争议声中,离婚冷静期就要来了。2020年12月4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经过30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即可撤回离婚申请。

  《通知》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文件一并存档。《通知》还明确,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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