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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认定假离婚真逃债?北京法官以案说法

2020年04月14日 18: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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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法官表示,既要保护夫妻未举债一方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其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也不能让本该承担债务的一方逃避责任,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4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其中提及该院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及裁判思路。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是夫妻财产分割中的棘手问题。近年来,涉及巨额财产的小马奔腾已故创始人李明夫妻共债案、私募大鳄徐翔狱中离婚案、乐视创始人贾跃亭离婚案等,引发舆论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讨论。随着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夫妻“共债共签”规则拟正式被立法采纳。目前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是:法官应如何甄别夫妻一方是真离婚被负债,还是假离婚真逃债?

  4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发布《家事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其中提及该院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及裁判思路。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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