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特稿|十余载“民告官”胜诉后再掀波折 许国清“涉黑”获刑五年半

记者 王和岩
2021年01月09日 16:59
许国清因上世纪90年代曾参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被判决,其律师认为,许国清早已过追诉时限仍被重判,是其十多年来“民告官”的结果,其与当地政府对煤矿探矿权的纠纷再生波折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56岁的许国清的人生轨迹仿佛走了个圆圈:十年前,他被所在地警方刑事立案侦查,三年后以撤案匆匆了事;十年后,许国清再也没有上次好运,他被控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他同案的还有33名被告人。

  2020年12月23日下午,中卫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马荣富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为第九被告人的许国清因上世纪90年代参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被追诉,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一审宣判后,许国清坚称无罪,表示上诉。为他辩护的北京凯道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认为,许国清“无端”涉黑,且早已过追诉时限仍被重判,不过是其多年来“民告官”的果。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