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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国银行开平盗案始末④余振东罪与罚

文|财新 唐爱琳
2021年12月12日 11:00
辩护律师卢绪毅说,余振东涉案金额巨大,除了做有罪辩护,强调其自首立功表现以争取减刑,其余辩护其实并无意义
江门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起,余振东与中行开平支行前任行长许超凡、继任行长许国俊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漏洞,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并指使属下及地下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三人在香港设立的私营公司;同时,余还伙同二许挪用美元1.32亿余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香港私人公司的经营,并从中非法获利6730万港元。资料图:余振东。

  《中国银行开平盗案始末①-⑨》财新连载完毕,查看全文内容

  2005年8月16日上午9时,头发已花白的余振东被带上了广东江门中级法院的被告席,几近百人的旁听席一阵骚动。一位开平支行的离职员工感到惊愕,余振东当年意气风发、为人自大,20岁高中毕业后即进入中行开平支行,从信贷员做起,做到信贷股长,被许超凡提拔为副行长,与许搭档。

  一年前的2004年4月17日,即被押送回国的第二天,余振东由广东检方正式批捕,关押于广东省看守所,此处位于广州市风景秀丽的龙洞地区。余的辩护律师、广州天伦律师事务所卢绪毅律师说,余在关押期间每天学习、锻炼,生活很有规律。其案件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于2005年1月3日移送江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余案案情复杂,历时长久,此案相关证据材料装满了整整五个大铁皮箱。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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