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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到“保护伞” 山东李少华获刑9年

文|财新 覃建行,施嘉翔(实习)
2022年07月14日 19:17
李少华任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近5年、副检察长11年,以侦办贪腐案件闻名。其在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落马,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受贿1357万余元被判刑9年
2022年7月13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案。图:淄博中院

  【财新网】因受贿1357万余元,退休3年多后落马的山东省原副检察长李少华一审获刑9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等。7月13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李少华是资深检察官,曾担任多年反贪局局长和副检察长职务,以侦办贪腐案件闻名。

  淄博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直接或通过其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6297万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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