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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修 处罚力度显著提升

文|财新 张一川
2022年09月04日 08:01 试听
新法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同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大幅提升处罚力度。销售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产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与《食品安全法》完全接轨
天津,某菜市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大幅扩充至8章81条,新法衔接《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权,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图: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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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成首次大修。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陕西榆林“毒芹菜”被重罚一事引发巨大争议的背景下,此次修法受到广泛关注。

  财新注意到,现行只有56条,于2006年出台实施,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大幅扩充至8章81条,新法衔接《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权,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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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密涅瓦的猫头鹰byS

    经济如此凋敝,如此重拳出击,恐为增加财源

    2022-09-06 12:18 · 重庆
    · 回复
  • Telly_tan

    不从源头解决食安问题,立法再多,也解决不了问题。最终沦为有一个口袋罪。

    2022-09-05 01:31 · 北京
  • 王老太太5

    农产品安全应从源头抓起,而非惩罚摊贩

    2022-09-04 01:30 · 北京
    • IamJaco

      真正的源头是土地和灌溉水源!农药残留超标已经是食安问题中最容易解决的一喝问题的!土壤和水污染问题几乎是个无解的问题。有些地就算从现在开始治理,几十年内都不适合耕种,有些河流就算从现在开始停止排污,几十年内也不适合作灌溉水源!

      2022-09-04 06:02 ·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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