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修 处罚力度显著提升

文|财新 张一川
2022年09月04日 08:01
新法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同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大幅提升处罚力度。销售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产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与《食品安全法》完全接轨
天津,某菜市场。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大幅扩充至8章81条,新法衔接《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权,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完成首次大修。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陕西榆林“毒芹菜”被重罚一事引发巨大争议的背景下,此次修法受到广泛关注。

  财新注意到,现行只有56条,于2006年出台实施,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则大幅扩充至8章81条,新法衔接《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权,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边放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