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不被羁押。9月2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释放这一信号。审前不被羁押意味着在定罪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仅受到限制而非被剥夺。受访律师认为,新规传递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导向,值得肯定,但要落实还需办案人员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
取保候审是非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该措施是指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四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