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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再次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

文|财新 单玉晓
2023年02月27日 13:40
寻衅滋事罪是从被废除的流氓罪中分解而来。朱征夫认为,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
资料图:朱征夫

  【财新网】寻衅滋事罪,定罪标准模糊,不可避免地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减损民众权益。2008年至2022年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朱征夫,曾多次呼吁在《刑法》中取消寻衅滋事罪。他在2023年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向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打击的是四类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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