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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新冠保险理赔引发各方关注。在上海工作的隋先生近期告诉财新,他于2022年3月10日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份由某保险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期为一年。然而当同年12月隋先生感染新冠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缺乏诊断证明为由拒绝赔付,他只好选择打官司讨说法。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
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财新根据当事人描述及相应判决书梳理发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通常是,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不等于确诊新冠肺炎,而仅新冠肺炎属于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已对投保范围明确告知。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不少被保险人选择上法院维权。这些案件中,有的如隋先生这般调解结案,有的被保险人一审胜诉。
保险公司如此轻易地拒赔,固然是其出于利益最大化而选择毁约的结果。但相比于债券等市场,保险公司更为频繁地赖账,也是法律设计及执行机制无法为弱势的消费者提供足够保护的结果。
太平洋保险,众所周知,是保险行业最臭名昭著的骗子公司。
我有个朋友就是当理赔员 有次晚上一起吃宵夜 他告诉我他们的工作要求叫“这也不赔 那也不赔”
保险公司最擅长的功夫,就是打擦边球。这还只是冒头不怕事的,有多少人认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