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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保险理赔官司频发 有的和解有的被保险人胜诉

文|财新 何书舟(实习),唐爱琳
2023年04月02日 08:53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通常是,确诊感染新冠不等于确诊新冠肺炎,后者才属于理赔范围。保险法学者表示,一些保险公司存在投机心态,风控能力缺乏
自2022年第二季度以来,涉及“新冠”隔离和感染相关保险产品的理赔投诉率高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新冠保险理赔引发各方关注。在上海工作的隋先生近期告诉财新,他于2022年3月10日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份由某保险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期为一年。然而当同年12月隋先生感染新冠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缺乏诊断证明为由拒绝赔付,他只好选择打官司讨说法。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

  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财新根据当事人描述及相应判决书梳理发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通常是,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不等于确诊新冠肺炎,而仅新冠肺炎属于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已对投保范围明确告知。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不少被保险人选择上法院维权。这些案件中,有的如隋先生这般调解结案,有的被保险人一审胜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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