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新冠保险理赔引发各方关注。在上海工作的隋先生近期告诉财新,他于2022年3月10日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份由某保险公司承保的“新冠肺炎·隔离津贴版”,保期为一年。然而当同年12月隋先生感染新冠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缺乏诊断证明为由拒绝赔付,他只好选择打官司讨说法。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付1.5万元。
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财新根据当事人描述及相应判决书梳理发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通常是,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不等于确诊新冠肺炎,而仅新冠肺炎属于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已对投保范围明确告知。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不少被保险人选择上法院维权。这些案件中,有的如隋先生这般调解结案,有的被保险人一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