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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原组长潘家华受贿案一审宣判。据合肥中院消息,2023年4月4日,安徽合肥中院一审宣判潘家华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潘家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潘家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今年已有四名被查高官领刑。在潘家华之前,还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
校友啊,早了40届
又是烟草
烟草是这样的
退休八年仍受贿,证明影响力还在。
诱惑太大
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纪检干部频繁出事,自我监督如何有效?
人家说有效就是有效!
加一个零还差不多
权利缺少监督,只有事后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