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近11个月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受贿案在河北省廊坊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孙国相被控受贿9765万余元,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4月20日,廊坊中院发布上述消息。
廊坊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8年,孙国相利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代市长、市长,盘锦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765万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国相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