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一年多后,哈尔滨原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希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辽宁省沈阳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6月21日,沈阳中院发布消息称,宋希斌被控受贿3532万余元,并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哈尔滨市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出借给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宋希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宋希斌被控受贿时长达17年。据沈阳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21年,宋希斌先后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土地置换、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