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要职,执法犯法,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败坏司法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并插手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8月4日,备受瞩目的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受贿案在浙江宁波中院一审宣判。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其被认定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
宁波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沈德咏利用担任江西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