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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六年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二十里铺村人朱双喜获得拆迁补偿款1321万余元,未曾想到,两年后开发商以被朱双喜强行索要1300余万元为由报案。朱双喜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检方指控犯敲诈勒索罪。
2021年7月30日,金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朱双喜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涉案赃款1321万余元。朱双喜不服,提起上诉,郑州中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22年11月25日,金水区法院改判朱双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追缴涉案赃款84万元。之后朱双喜仍不服,继续上诉;检方也提起抗诉,称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对涉案款物处理不当。
想知道这个罪名下,被定罪的到底有多少种各类“犯罪”行为?
怎么联系财新的编辑
无法无天,冷眼旁观
河南村镇银行最后赔了吗?
之前向地产商讨要薪金的包工头被判刑,也是金水区吧?
这个事情不象表面那么简单。可能是开发商和拆迁户谈好巨额赔偿打算坑政府一把,然后分赃。但是事后拆迁户独吞赃款,开发商哑巴吃黄连,只能另找理由告拆迁户。
政府/执法太随便。
金水法院想当和稀泥的,金水检察院站开发商,而郑州中院最终判朱双喜无罪,这关系真够乱的
无恒法即无恒产
这位金双喜有点东西,不是一般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