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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度征询公众意见 认缴制新规争议不断

文|财新 崔先康
2023年09月02日 15:31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新增规定,要求股东五年内缴足认缴注册资本。各方既有赞成也有反对,争论激烈。草案三次审议后未交付表决,并第三次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9月1日在中共人大网上全文发布,向公众征求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后,《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9月1日在中共人大网上全文发布,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是《公司法》修订草案正式亮相以来,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与前两次审议相比,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了对认缴注册资本新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据财新了解,这一新增的内容引发了较大争议。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2013年《公司法》修改增设的内容。与之配套的规定还有取消了出资期限、最低注册资本和首期出资比例。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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