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3年前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洗钱罪1718人,同比上升14.8%,涉及的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毒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和走私犯罪;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涉及洗钱犯罪的62336人,同比上升92.7%。10月26日,最高检察院发布上述数据。最高检认为,此类犯罪大幅增加,与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高发密切相关。
根据《刑法》规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洗钱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91条规定以洗钱罪定罪处罚。为上述七类上游犯罪之外的其他上游犯罪,如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等洗钱的行为,适用《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另外,针对地下钱庄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支付结算服务的,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