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刑法修正案(九)》近半年后,与之相配套的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于2016年4月18日出台。最高法、最高检在这一天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将贪污受贿犯罪的一般入刑门槛由5000元调至3万元,明确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分别是3万元、20万元、300万元,明确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根据《解释》,对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贪官死刑适用问题,解释明确,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