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拐卖11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11月28日上午在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过堂。她当庭表示认罪,案件未宣判。余华英分别与情夫龚某良、丈夫王加文共同拐卖儿童,情夫龚某良目前已去世,丈夫王家文现已落网。
财新此前报道,9月12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对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9万元。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高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