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一审被认定拐卖11名儿童而获死刑判决的余华英案再起波折。贵州省高级法院于近日作出裁定称,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1月8日上午,被害人杨妞花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财新,上周四已收到该裁定。
贵阳市中级法院此前判决,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