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gEue0xGx](https://a.caixin.com/gEue0xGx)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2月28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国新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新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表示司法部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章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等制度,监督文件实施。
《意见》由司法部起草,国务院在2024年2月19日签发。其中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从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坚决防止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严肃查处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详见财新网报道《法眼|国务院发文规制,能否管住乱罚款》)
经济形势不好 公务员待遇下降 为了增收 可以预测到会有权力寻租的现象发生。 发挥全民监督作用 加强监督才是上策
坚决体现在哪?
希望真能防住吧,好多地区都是有罚款任务的
看了觉得莫名其妙。如果罚款是依法依规的,那为何要定性为逐利罚款呢、不把以前不罚款或者少罚款的行为定性为有法不依、玩忽职守呢?也许真正的原因在于,这些法律条款本身在立法的时候就问题重重,留下了大量模糊、任意执法的空间呢?真正需要的不应该是让法律条文明确、公平合理、上下位法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