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落马三个多月后再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并相应撤销相关职务。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上述消息。
公告称,福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四川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善平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王善平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依照《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