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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诈查明犯罪事实难度加大 新规明确法律适用

文|财新 覃建行
2024年07月26日 15:40
境外犯罪组织与我技术对抗不断升级,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未到案,以及因客观条件无法查明被害人时的犯罪数额认定等多种情形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资料图:重庆,18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被重庆市警方从老挝押解回中国。图:中新社 陈超/视觉中国

  【财新网】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犯罪因其特殊的犯罪模式,导致司法办案存在取证难等现实难题。7月26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跨境电诈等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未到案,以及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明被害人时的犯罪数额认定等多种情形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各地在办案中发现,随着境外犯罪集团对抗能力不断增强,犯罪手段持续升级,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实践中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司法办案面临新的挑战。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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