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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从信达副总庄恩岳被诉看“值班律师”

文|财新 单玉晓
2024年08月16日 16:56
值班律师不是辩护律师,仅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法律帮助,不享有出庭辩护的权限
“值班律师”的确切说法应称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这项制度起源于英国,已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实施,目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即时初步的服务,以保障司法人权。

  【财新网】落马官员、国企高管被指控涉嫌受贿犯罪,通常会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但近年来,有的受贿案中并没有“辩护人”的身影,而是由值班律师为被告人供法律服务。

  8月14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鞍山检察院向鞍山中院提起公诉。检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庄恩岳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庄恩岳并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

  财新注意到,在以往绝大多数职务犯罪审查起诉阶段的通报中,检方都称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而“值班律师”的提法较为罕见。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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