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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指社保全覆盖仍有较大差距 漏保、脱保、断保待解决

文|财新 覃建行
2024年11月07日 10:22
小微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较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率不高;“断保”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保险法》2010年制定,2011年7月1日施行,其明确社会保险制度“广覆盖”的方针要求,对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一项执法检查发现,《社会保险法》实施十余年来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需要重点关注、研究解决,其中包括社会保险“广覆盖”方面的“应保尽保”尚有差距。在保障水平方面,参保质量也有待提升。

  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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