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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贪”一审判死缓

文|财新 唐爱琳
2024年12月20日 18:54
中共十八大后山东落马获刑高官中,汲斌昌贪腐数额最多达5.26亿余元
2024年1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受贿案,对被告人汲斌昌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落马近两年后,山东原副省长、青岛政协原主席汲斌昌迎来一审判决。12月20日,江苏无锡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当日,汲斌昌受贿案在该院一审落槌,汲斌昌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汲斌昌受贿始于21年前在山东体改办副主任任上。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汲斌昌利用担任山东体改办副主任、山东国资委副主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工信厅长、山东副省长、山东青岛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6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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