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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混罐运输”案引震动 液态食品运输拟实行许可制度

文|财新 张一川
2025年02月19日 15:40
此次《食品安全法》拟修改的内容只有两个条文,即将液态类食品运输纳入许可管理,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市监总局还拟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资料图:食用油运输车辆。

  【财新网】天津、河北“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发生后,相关制度漏洞或将得到填补。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拟修改的内容一共只有两个条文,即将液态类食品运输纳入许可管理,并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建彬认为,该修改系针对此前引发舆论轰动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这种修法情况较为少见。

  2024年7月2日《新京报》报道有运送非易燃易爆品的油罐车既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也运送大豆油等食用类油品,在换装货过程中存在不清洗油罐等问题,其运输的粮油存在被污染风险。报道甫一刊出即引发舆论轰动。该案现已被检方公诉至法院。(详见财新网:《“食用油混罐运输”案引公愤 天津、河北已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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