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两年后,重庆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总工会原主席郑洪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落槌。据央视新闻消息,3月17日,陕西西安中院对郑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对郑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合川市委书记,九龙坡区委书记、区长,重庆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314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郑洪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重庆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执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769万余元。
值了15年换5千万
说了也没用。但官员财产为什么不敢公开?
适时出镜
43岁才开始贪腐(只找到这之后的证据?),一贪而不可收拾,即便到了十八大,也无法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