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酝酿30余年,多次纳入立法规划的《社会救助法》草案正式亮相。这个草案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目前已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财新注意到,在以往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传统社会救助对象的基础上,草案新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作为社会救助对象。
财新此前报道,社会救助立法已酝酿30年。自1994年起,这一立法项目先以《社会救济法》之名列入了八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后改名《社会救助法》进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草案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但始终未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2014年2月,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被认为虽降低了立法层次,但起到了“退一步、进两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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