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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修法再度征求公众意见 渔民权利仍是焦点

张一川
2025年07月05日 09:58
《渔业法》修订草案二度公开征求意见。有参与立法人士认为,现有条文对渔民权利的规定非常笼统,针对渔民和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规定失衡
2025年2月18日,海南省万宁市乌场港的渔民在码头装卸渔获。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产转业渔民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读的《渔业法》修订草案新增上述规定。

  草案二审稿增加多项与渔业生产生活和渔民权利相关规定,并对部分行政执法权力进行调整。目前二审稿已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7月26日。

  财新此前报道,关系1800万渔民切身利益的《渔业法》,正在进行出台近40年来首次全面修订。2024年12月,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渔民的捕捞权、养殖权的性质及其与其他物权的关系,一直是修法的难点。(详见财新网《渔业法迎大修 何以保障渔民权利》)不过草案二审稿中,仍未明晰相关物权规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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