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产转业渔民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维护其社会保障权益。”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读的《渔业法》修订草案新增上述规定。
草案二审稿增加多项与渔业生产生活和渔民权利相关规定,并对部分行政执法权力进行调整。目前二审稿已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7月26日。
财新此前报道,关系1800万渔民切身利益的《渔业法》,正在进行出台近40年来首次全面修订。2024年12月,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渔民的捕捞权、养殖权的性质及其与其他物权的关系,一直是修法的难点。(详见财新网《渔业法迎大修 何以保障渔民权利》)不过草案二审稿中,仍未明晰相关物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