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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三座宋代古墓后自首 四川广元四男子获判缓刑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09月16日 11:57
挖到陶罐1个和古铜钱23枚.法院表示,四被告人系初犯,所盗掘文物为一般文物且已被退回,其情节较轻。四人均构成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娄某甲等人所使用的盗墓工具。图:广元发布

  【财新网】四川广元的四名男子合作盗掘了三座宋代古墓,挖到陶罐1个和古铜钱23枚,自首后被法院一审判处缓刑。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这起盗墓案判决书。9月16日,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判决书,四名被告人均为四川广元本地人,学历不高,年龄最大者张某现年51岁,最小者娄某甲今年12月将满29岁。该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月10日上网公布。

  广元市昭化区检察院指控称,2025年1月初,被告人娄某甲、李某共同商议使用金属探测仪“探宝”。之后,李某在抖音平台购买了金属探测仪,然后与娄某甲在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周边河流、老屋进行“探宝”。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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