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已逃至境外的黑龙江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一案有新进展。9月17日,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牡丹江中院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宣判,裁定没收属于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
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在案现金、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及孳息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利害关系人的相关异议和主张均不能成立。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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