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贪腐超31亿元 外逃厅官李传良涉案财物被没收

文|财新 冯华妹
2025年09月17日 20:57
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利用等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在案财产及孳息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
2025年9月1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没收属于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

  【财新网】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已逃至境外的黑龙江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一案有新进展。9月17日,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牡丹江中院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进行宣判,裁定没收属于李传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违法所得及孳息。

  牡丹江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并逃匿境外,被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在案现金、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及孳息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利害关系人的相关异议和主张均不能成立。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