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5年11月1日起,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发生变化。最高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具体调整内容。
2018年9月,最高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2018年《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网络金融借款、网络小额借款、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网络侵权、网购产品责任、网络公益诉讼等11类纠纷。在此基础上,《规定》共四条,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同时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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