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能不能以不激活门禁卡、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业主能不能以房屋设计不合理等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最高法院近日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重申前述行为不合法。
事实上,对于限制门禁等催缴物业费的做法,《民法典》第944条第三款早有否定评价。该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不过,实践中,纠纷还是层出不穷。在最高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张某系某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9月,张某发现其因欠交物业费已被禁止使用所住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与某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物业公司恢复其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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