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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捞1.13亿余元 海南原书记罗保铭一审获刑15年

文|财新 张一川
2025年12月09日 19:03
法院认定他受贿时长达29年;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5年12月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受贿案。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被起诉近半年后,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案一审落槌。12月9日,上海一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当日,该院对罗保铭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罗保铭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4年,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商委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商业合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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