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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敛财3407万余元 烟草高官张天峰一审获刑12年

文|财新 冯华妹
2026年02月26日 17:31
张天峰曾被指“靠烟吃烟”,将烟草系统的组织人事权和业务经营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等
2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

  【财新网】2025年首“虎”、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案宣判,成为丙午马年首名领刑高官。2月26日,江西赣州中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对张天峰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张天峰利用担任陕西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陕西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陕西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407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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