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效廉受贿案一审落槌。1月28日,河北石家庄中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对张效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张效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张效廉利用担任黑龙江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十三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0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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