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官宣落马近11个月后,四川高官宋朝华涉嫌受贿罪被公诉。3月24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四川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宋朝华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贵阳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贵阳检察院已向贵阳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宋朝华利用担任大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书记,新津县委书记,成都成华区委书记,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南充市委书记,四川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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