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官宣被查一年有余,海南足协原主席吕建海案有了一审结果。4月16日,海南琼中县法院宣判,吕建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5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25万元;其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同日下午,琼中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判决结果。
法院查明的受贿事实是:2008年至2024年期间,吕建海利用担任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主任、省体校、省足协主席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刘某等10名工程老板在工程项目及体育赛事广告业务承揽、资金拨付、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叶某某的儿子叶某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0万余元。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