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龙江镉污染:两企业十名责任人被批捕

2012年02月15日 20:48
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十名责任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新华网2月15日消息,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处置又有了新进展。15日下午,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的10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广西金河公司冶化厂未依法建设渣场,致使堆放的浸出渣、压滤渣的渗滤液以及厂区内收集的初期雨水,均为严重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的高浓度镉废液。这些废液汇集后,通过天然岩溶落水洞进入龙江河。而且,冶化厂水汽车间回用水处理站还将未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龙江河,与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责任污染源之一。

版面编辑:林韵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特别报道|循环经济提速

胡舒立致辞:搭建思想与对话之桥,链接中国与世界

大西洋观察|移民与反移民的社会撕扯

【我闻】东南沿海反腐与肃纪同步推进 多位厅官变动背后

事关百亿补贴,五大电商平台被约谈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