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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黎庆洪涉黑案二审改判14年

2012年09月19日 16:50
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现,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新华社9月19日消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依法进行二审宣判。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现,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前法院一审判决黎庆洪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版面编辑:石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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