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贵州黎庆洪涉黑案二审改判14年

2012年09月19日 16:50
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现,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新华社9月19日消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依法进行二审宣判。黎庆洪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但具有立功表现,被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前法院一审判决黎庆洪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版面编辑:石英杰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