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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一批食品药品等违法广告

2013年03月14日 14:52
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3日对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老苗汤产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随州市万松堂康汇保健品有限公司)。该广告夸大吹嘘产品功效,宣传治疗作用,虚构广告主要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钱列鑫(萘哌地尔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安徽老年报。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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